有時候會覺得,
自己不再有以前那樣豐富的創作泉源。

以前,我喜歡寫一些帶有哲理味的小品文,
那是來自於對生活周遭的觀察與思考。

久了,有點意興闌珊。

我並不喜歡寫情感上的衝動,
而衝動沒有獲得抒解。

久了,有點哀莫心死。

於是,
我寫不出可以感動自己的文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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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並不引以為苦,因為創作這檔事本來就是隨興的。

在此我所謂的創作只是寫寫文章而已,並不是什麼偉大的事。

能當上網球社社長,是我當初始料未及的。而高二的社團生活,是最為核心與精華的時刻。當時我對「社團」這回事並無完整的概念,且用熱情且勇於挑戰的態度面對之。網球社的幹部幾乎都是六班同學所組成,至於籌組的過程當中,可以引一段週記的紀錄來說明: (閱讀全文…)